第39章 官媒?抢亲!

类别:古代言情 作者:字数:1791更新时间:25/08/04 00:42:02

陆东平略显尴尬地开了口,浑浊的眼眸里带着一丝不自在:“北丫头,还有季秀才,你们这是要上哪儿去啊?”

一旁的陆正礼惊得瞪大了眼睛,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,陆正仁还是一如既往地面无表情,像一块沉默的木头。

“白记布庄。”陆超瑾惜字如金,简单地回答道。

“啊……好,好。”陆东平有些语无伦次,“办完事之后,你和季秀才就在城里吃过饭再回去吧。”他一边说着,一边用枯瘦的手指在怀里摸索了半天,最后掏出一块碎银子递到陆超瑾面前,约莫有半两的样子,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刘香花那个铁公鸡手里抠出来的。

陆超瑾本不想接,但看到陆正礼那副难以置信的表情,便改变了主意。她上前接过银子,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谢谢阿爷。”然后便转身离开,季树禧像个小尾巴一样紧随其后。

“爹!你怎么能给那死丫头那么多银子?这要是让娘知道了……”陆正礼的声音里充满了不满。

“知道了又怎么样?她要是敢去老大家闹,我就休了她。”陆东平的语气突然变得强硬起来。

“爹!”陆正礼惊呼一声。

父子俩的争执声越来越远,两个身量相仿的男人并肩而行。

“就这么收下了?”季树禧有些好奇地问道。

“白来的银子,不拿白不拿。”陆超瑾轻描淡写地说道。

季树禧乐了一会儿,还是有些不放心:“姐姐就不怕刘阿奶知道后过来闹事吗?”

陆超瑾解释了一句:“这个家,说到底还是姓陆的。”

刘香花之所以能在家里作威作福这么多年,还不是因为陆东平的默许?如果陆东平真的不想忍了,她也只能乖乖闭嘴。只是不知道,这份硬气能持续多久。

两人先去了白记布庄,将绣品卖掉,然后又去了李轩的粮食铺子。

“季秀才要的粳米十斤,精米二十斤,白面十五斤……清油四两,饴糖半斤,粗盐二两,一共是一两零三十文!”李轩的声音洪亮,算盘珠子被他拨得噼里啪啦作响。他那双上挑的丹凤眼含着笑意看向两人,问道:“陆姑娘,你需要点什么?”

陆超瑾开门见山:“李老板行商多年,想必认识不少走南闯北的客商。我想请您帮我留意一下,有没有来自渝州的行商。”

李轩对她的请求似乎十分感兴趣,他饶有兴致地问道:“陆姑娘打听这个,是为了赚钱,还是为了寻人?”

“二者兼有。”陆超瑾的回答简洁明了。

不管那位奇人是否还会像上一世一样选择经商,她都要亲自去一趟渝州。就算只是交个朋友,那位奇人的眼界和智慧也是世间罕有的。上一世她受身份所累,错失良友,这一次,她绝不会再放弃。

“陆姑娘啊,天下的繁华,要亲自去见识一番,才不枉此生。”李轩意味深长地说道,“与其将此事托付给我,不如自己出去闯一闯?”

“李老板,你……”陆超瑾露出了诧异的神情。

李轩见状,哈哈大笑起来。季树禧微微一笑,温和地解释道:“姐姐有所不知,李老板以前就是做行商生意的。虽然现在开了铺子做起了粮食买卖,但每年年初都会跟着船帮外出跑商,贩卖天南海北的特产,可是咱们良玉县独一份。”

“哎……季秀才过誉了!”李轩嘴上谦虚着,眉梢眼角的得意之色却怎么也掩饰不住,眼角浮现出几道细细的笑纹,“明年年初,我准备跟着万里船帮北上陇州府,途经渝州。姑娘若是有意,可以一同前行。”

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!

“那就麻烦李老板了。”陆超瑾感激地说道。

离开李记铺子后,两人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。

“李老板其实并非良玉县本地人,他和我的爹娘是同乡,从徐州逃难到云州,凭着一身胆气加入了船帮,混得风生水起……”季树禧半张脸都埋在毛茸茸的围脖里,口中呼出的白气渐渐消散,眉宇间的愁绪若隐若现。

“这小小的良玉县,真是委屈他了。”陆超瑾轻声叹息。

钱债易还,人情债难偿,更何况李轩为他们母子二人所付出的,又岂是一句人情债能够算得了的?起初,当他察觉到李轩对林轩娘的心思时,他也曾有过愤怒,甚至跑到对方面前质问过。而对方坦坦荡荡地承认下来,并对他说了八个字:“商人逐利,君子从心。”

李轩是商中君子,逐利从心,他实在讨厌不起来。

“他日你若能金榜题名,谋得锦绣前程,他又何来委屈一说?”陆超瑾没往深处想,只当李轩是个目光独特的商人。可她不知道,当初出了那件事后,李轩的身体落下了病根,最先劝他放弃求学,专心养病的,正是李轩。

季树禧扯着嘴角笑了笑,语气低沉:“可我现在已经不读书了。”

区区秀才功名,报答不了李轩的恩情,也配不上姐姐。

“姐姐一定要去渝州吗?”季树禧问道。

陆超瑾不明所以,但回答得十分坚决:“一定要去。”

“咚!”

一阵嘈杂的敲锣声从身后传来。只见几个身穿衙门服饰的高大身影,大步流星地穿过人群,走到城门口。为首的两人手脚麻利地将一张榜示贴在了城墙上。

“都注意了!朝廷颁布了新的政令!”那念榜示的衙役声音洪亮如钟,清晰地将榜示的内容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中,引起了一阵哗然。

“第一,春季征兵的最低年龄不变,但人头税每人增加二十文!第二,所有赋税每户增加二十文!第三,凡年满十五岁的男子,年满十六岁的女子,未婚配者,都由各乡里正向县衙上报名单,官府再行分配。有隐瞒不报者,按罪论处!此令,自景仁三十八年三月初三起施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