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信物

类别:年代种田 作者:字数:1730更新时间:25/05/29 23:07:21
陆炎翎凝视着手中的信笺,那上面飘逸灵动的字迹,与记忆中武侠小说里豪迈奔放的文字交织在一起,形成一种奇妙的反差。他始终以为,笔名“唐宋”的作者,定是一位饱经风霜的侠义之士,谁知这字里行间,竟透露着女儿家的细腻心思。

最近,家里的长辈们催婚的电话几乎要将他的耳膜震破,就连首长也开始关心起他的个人问题。这让他不由得想起“唐宋”小说中,男主角一出场便遭遇逼婚的窘境。于是,在回信时,他带着几分苦涩,写下了一句:“人活着,难道就只能为了结婚生子吗?”

而她的回信,却如同一道清风,吹散了他心中的迷雾。

“人活着的意义,并非在于结婚生子,更不是为了取悦他人。但求无愧于心,不负此生。”

“不为取悦,但求无愧,不负此生……”

陆炎翎紧紧攥着那张薄薄的信纸,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。仿佛在茫茫人海中,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够理解他、懂得他的人。

唐宋,或许会成为他一生的挚友!

信中,她还提到了武侠小说中男主角的梦想,并反问他,他的梦想又是什么?

梦想……

陆炎翎指尖轻轻摩挲着那行娟秀的字迹,陷入了沉思。

他当然有梦想。

只是,他性格沉稳内敛,不善言辞,更不习惯将自己的内心世界袒露给他人。

也从未向任何人倾诉过自己的梦想。

这一次,他却鬼使神差地拿起钢笔,无比认真地在信纸上写下:

“我的梦想,是保家卫国。愿山河无恙,国泰民安。”

随后,他又挥毫泼墨,写下几行饱含热血与期盼的文字,才小心翼翼地将信纸折叠好,放入信封之中……

暮色四合,雨瞳将稿子寄出后,信步走进附近的国营超市。

她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已经露出脚趾的旧布鞋,决定给自己添置两双新鞋。

最终,她挑选了两双款式复古的玛丽珍小皮鞋。

虽然材质算不上上乘,但价格却不便宜,一双就要十五块钱。

她现在所有的家当,加起来也只有五十六块钱,买鞋就花去了大半。

在女装区闲逛时,一件简洁的白色短袖衬衫吸引了她的目光。

八块钱。

她又为这件白衬衫搭配了一条粉色的百褶裙,又花了十五块钱。

这样一来,五十六块钱就只剩下了可怜巴巴的三块钱。

雨瞳捏着手中三张孤零零的一块钱纸币,心疼得直抽抽。

不过她相信,凭借自己的才华和努力,一定能够赚到更多的钱,买更多漂亮的鞋子和衣服。

当她回到军区大院时,已是华灯初上。

刚踏进院门,天空中便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。

宋南星原本正悠闲地嗑着瓜子,看到雨瞳的身影,顿时觉得手中的瓜子索然无味。

雨瞳已经换上了在国营超市新买的白衬衫和玛丽珍小皮鞋。

宋南星对粉色有着一种莫名的厌恶。

因为上次她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去上班,被她的死对头嘲笑是老黄瓜刷绿漆,驴粪蛋上下霜。

从那以后,她就再也没有穿过粉色的衣服,甚至觉得粉色是世界上最丑陋的颜色。

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,雨瞳穿着白衬衫,搭配一条长及膝盖的粉色百褶裙,竟然如此的清新脱俗,灵动可人。

她沐浴着细雨,袅袅婷婷地从大门走进来,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,清新娇嫩,朝气蓬勃,美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
“呸!”

想到前不久刚被宋从戎训斥过,宋南星不敢明目张胆地针对雨瞳。

雨瞳上楼后,她才对着她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,“狐狸精!”

仅仅是骂几句,她觉得难以消解心中的怒火,气得将手中的瓜子狠狠地砸在了地上。

想到这包瓜子花了一毛钱,她不仅生气,还觉得心疼,恨不得将雨瞳贬低得一文不值。

“姑姑,您怎么了?”

站在二楼拐角的宋思瑛,也看到了雨瞳。

雨瞳今天扎着高高的马尾辫,发尾微微卷曲,整个人神采飞扬,明艳动人,像极了留洋归来的大小姐。

宋思瑛嫉妒雨瞳这张脸,看到宋南星如此生气,她觉得,这是个绝佳的机会。

她连忙走下楼,贴心地帮宋南星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瓜子。

“还不是雨瞳那个土包子、狐狸精!”

一提起雨瞳,宋南星就气不打一处来,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,“浑身散发着狐媚子的味道,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,到处勾引男人,真是不要脸!真不知道大哥和大嫂把她接回来做什么!”

“简直是丢人现眼,家门不幸!”

“姑姑,您别这样说,姐姐毕竟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女儿,我们不能惹她生气。”

宋思瑛这番话看似在劝解宋南星,实际上却是在故意煽风点火。

果不其然,听了她的话,宋南星更是气得跳脚。

“亲生女儿又怎么样?她作风不正,行为下贱,根本就不配做我们宋家的女儿!”

宋南星如此厌恶雨瞳,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。

她的女儿许珊珊,正在工农兵大学读书。

以前,宋从戎每个月都会给许珊珊十五块钱的生活费,自从她陷害雨瞳偷钱后,宋从戎便说雨瞳有工资,以后许珊珊的生活费由她自己承担。

秦秀枝以前每个月都会给她一张十尺、一张五尺的布票。

一张十尺的布票,可以做一整套衣服,一张五尺的布票,可以做一件上衣或裤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