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佳人
类别:
年代种田
作者:
字数:2512更新时间:25/05/29 23:07:19
夕阳的余晖洒在古朴的院落里,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。霍楚殇将手中的点心轻轻放在桌上,那是他特意为闻伯准备的。老人家上了年纪,总是喜欢吃些甜食来打发时间。
闻伯倒也不见外,笑呵呵地说道:“下次来多买点,我这老头子就指望着这点甜头了。”
霍楚殇带着一丝关切,提醒道:“您老人家再这么吃下去,牙齿可就真的要遭殃了,这次特意少买了一些,省着您没节制。”
闻伯被当着叶烟的面揭了短,老脸微微一红,佯装生气道:“臭小子,胡说八道什么呢!”
“走了,闻伯。”霍楚殇笑着告别。
“闻伯再见。”叶烟也乖巧地挥了挥手。
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了,霍楚殇打算带着叶烟去县城里吃顿好的再回去。
两人一路来到县城里唯一的国营饭店,正赶上饭点,店里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。
他们等了足足十分钟,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位坐下。霍楚殇细心地询问了叶烟的忌口,然后便去柜台点菜。
叶烟懒洋洋地倚在椅背上,觉得这椅子还挺舒服的。她心里想着,要是能有个躺椅就好了,放在霍家那棵大树底下,肯定凉快极了。
“你好,同志。”
一个穿着干净的白衬衫,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同志,略带羞涩地走到叶烟面前,声音有些发颤地问道:“请问,这里有人吗?我…我方便坐在这里吗?”
叶烟礼貌地笑了笑,回绝道:“不好意思,这里已经有人了。”
本以为说完之后,对方就会知趣地离开,谁知那人却像生了根似的站在原地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,看得她心里有些发毛。
叶烟微微皱眉,语气带着一丝不悦:“你还有什么事吗?”
那人见她似乎有些误会了,连忙摆手解释道:“我…我没有别的意思,就是…就是觉得你很特别,想和你交流一下。”
原来,他刚进门就被这位坐在窗边的姑娘深深吸引住了,那一颦一笑,都让他心神荡漾,所以才鼓起勇气过来搭讪。
“你想和我媳妇儿交流什么?”
一个充满压迫感的声音在男人身后响起,霍楚殇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,高大的身躯像一座山一样,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。男人吓了一跳,连忙后退几步,当他看到霍楚殇身上那身笔挺的军装时,顿时明白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,连忙道歉,灰溜溜地跑开了。
霍楚殇脸色阴沉地坐下,神情冷峻,原本就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直线,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。
“怎么了?真生气了?”叶烟饶有兴致地托着下巴,仔细地打量着他,似乎觉得他这副模样十分有趣。
霍楚殇哪里肯承认自己会因为这种小事生气,嘴硬道:“才没有呢!”
叶烟忍不住笑出声来,这家伙撒谎都不会找个好点的借口,脸色臭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,还说没生气,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家伙。
“那就是吃醋了。”叶烟故意逗他。
霍楚殇顿时有些尴尬,耳根微微泛红,他有些慌乱地咳嗽了一声,试图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,眼睛胡乱地瞟着,就是不敢和叶烟的目光对视。
“好啦,我就喜欢你这样的,那些文绉绉的酸书生,我一点也不喜欢。”叶烟毫不掩饰地表达着自己的爱意。
听到这句话,霍楚殇的耳廓瞬间红得像要滴血一样,他有些不确定地问道:“你说的,只喜欢我?”
叶烟没有纠正他话里的文字游戏,只是笑眯眯地点头,肯定地回答道:“只喜欢你。”
听到这句话,霍楚殇顿时觉得心里舒坦多了,就像是三伏天喝了一杯冰镇酸梅汤一样,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舒爽劲儿。就算那些小白脸长得再好看,再有学问,那又怎么样?自己的媳妇儿还是喜欢自己,这就足够了!
“七十八号!”
服务员的喊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,原来是饭菜已经做好了。霍楚殇立刻起身,将饭菜端了过来。
满满当当摆了三大盘一汤,“怎么点了这么多?”叶烟看着桌子上的菜,有些目瞪口呆。
在这个年代,国营饭店的价格可不便宜,但胜在分量足,一个个大盘子几乎占据了整个桌子,让人看着就觉得食欲大增。
“都尝尝,我点了他们家的特色菜糖醋排骨,你看看喜不喜欢。”霍楚殇体贴地夹起一块小排,放到了叶烟的碗里。
“嗯,味道真不错!”叶烟尝了一口,眼睛顿时亮了起来。
离开了现代美食的她,原本还担心自己会不适应这里的饮食,但现在看来,完全是多虑了。这糖醋排骨的味道酸甜适中,排骨也炖得软烂入味,吃起来一点也不费劲,她一连吃了好几块。
“还有你喜欢的辣椒炒肉。”霍楚殇又夹了一筷子辣椒炒肉放到她的碗里。
叶烟瞪大了眼睛,满脸疑惑地看着他: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辣?
霍楚殇看出了她眼中的疑惑,笑着解释道:“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,你一直在夹那盘辣椒炒肉,我猜你比较喜欢这道菜。”
不得不说,他的观察力还真是敏锐。
叶烟小时候其实并不怎么吃辣,后来在京市读大学的时候,遇到了一位来自川省的室友,对方简直是嗜辣如命,在和她朝夕相处的过程中,叶烟的吃辣能力也慢慢地提高了不少。
国营饭店的大厨手艺确实不错,叶烟吃了一小碗米饭,又喝了一碗汤,感觉自己吃得饱饱的。
她揉了揉有些鼓胀的肚子,心想下次可要克制一些了,毕竟吃太饱对胃不好。
霍楚殇则默默地将剩下的饭菜全部解决掉了,一点也没浪费。
回家的路上,他们路过肉铺时,霍楚殇特意割了一刀肉,又买了些猪大骨,两个人满载而归。
晚饭时,一家人围坐在桌旁,喝着香气扑鼻的猪大骨汤,汤里还撒上了一把自家种的小白菜,清新解腻,让人食欲大开。
叶烟很喜欢这道汤,一连喝了两大碗才停下来。
霍楚殇细心地将猪骨里的骨髓掏出来,放到了叶烟的碗里,柔声道:“猪骨髓很有营养,你多吃点。”
看着碗里油腻腻的骨髓,叶烟其实不太想吃,但想到闻伯之前对她的叮嘱,还是硬着头皮试探性地吃了一小块,发现味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,反而还挺香的,便也不再排斥了。
吃过晚饭,霍楚殇就在院子里支起陶罐,开始熬药。
浓浓的药香飘散开来,霍烨木立刻躲得远远的,他一脸同情地看着二嫂,心想这药的味道这么浓,喝下去该不会把晚饭都吐出来吧?
此刻,叶烟也很想偷偷溜走,但奈何霍楚殇的目光一直牢牢地锁定着她,让她根本不敢轻举妄动。
她脸上那副苦不堪言的表情,把霍楚殇逗笑了。他转身走进屋里,拿出一小碟东西,放在了她的面前。
“等会儿喝完药就吃这个。”
一小碟精致的点心,也拯救不了药的苦味,叶烟紧紧地捏着鼻子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药一饮而尽,然后迅速地抓起一块点心塞进嘴里,含在嘴里,直到没有苦味了才舍得咽下去,这样才稍微减轻了一些舌尖上的苦涩。
喝完药之后,她的表情可以用一个大写的“囧”字来形容,整个人都蔫了下来,一想到接下来还要喝半年的这种苦药,一股苦涩味再次顺着喉咙涌了上来。
“铭溪,在家干什么呢?”
一个洪亮的声音在院子外响起,是赵冬梅带着她的女儿霍婷婷来串门了。
“是大嫂和婷婷来了。”刘铭溪连忙招呼霍烨木搬出两条板凳。
霍家的几个小辈也纷纷和赵冬梅母女打过招呼,霍楚殇则将桌上的点心拿出来,让大家伙一块儿吃。
赵冬梅一坐下就笑着说道:“你们家是什么味道啊?隔着老远我就闻到了。”
刘铭溪笑着解释道:“还不是给烟烟看了看身子,大夫开了些中药,嘱咐一周喝三次,这不刚开始第一天。”